嘉冠律所党支部及时学习中共四川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7-06-05 09:06:17
嘉冠律所党支部及时学习中共四川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嘉冠律所党支部会议简讯
2017年6月3日上午,四川嘉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本所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凌波同志主持。
会上,嘉冠律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凌波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的讲话精神。凌波同志指出,省委对过去五年取得成绩和经验是实事求是的,对未来五年的雄伟蓝图绘制得十分清晰,措施具体有力,特别是围绕一个目标“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两大跨越“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要求,凌波同志要求全体党员撸起袖子加油干,意气风发向前看。
其次,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凌波同志组织党员学习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律协【2017】35号文件)。凌波同志强调指出,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已明确,这对律师行业来讲不亚于过去的整风运动,每位党员律师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每位党员律师都得过关,经受检验。违规违纪的事绝对不能触碰,更不要去顶风违纪。行风建设年活动每个阶段对每位党员律师的具体要求是:一是学习阶段,必须将《学习心得》于6月25日前交律所办公室;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必须将《自查自纠总结》于8月25日前交所办公室;三是集中查处阶段,有案必查,无案对律师、律所的管理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第四阶段的建章立制做准备;五是检查总结阶段,必须将《律师行风建设年活动自我总结》于12月25日前交到办公室。各位党员律师在今年的行风建设活动中一定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我所其他律师的行风建设树立标杆,发挥榜样作用。
四川嘉冠律师事务所通讯员 文友忠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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