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须知
尊敬的委托人:
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这些法律风险的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不如实陈述事实的风险
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证据方面的风险
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您可能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的。您任何的主张,均需证据加以证明。需要律师为您调查取证的,您应全力配合。如果不能提供的充分证据,或者律师根据您提供的线索无法取得充分的证据,您有可能承担不利乃至败诉的后果。如果超过举证的时限提供证据,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从而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并获法院许可的除外);证据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您要承担相应的不利乃至败诉的风险。
三、费用成本的风险
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所已经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2、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立案、保全、仲裁、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有关单位缴纳费用,有的还需要提供担保;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3、律师在办理法律业务中所支出的车旅费、文印费、鉴定费、邮寄费、电话费等费用都应由您承担。
四、时间成本的风险
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有非常多的程序,一般都不可能很快地使得纠纷予以解决。当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还会造成送达等程序性工作的复杂化,当事人要承担审理周期长、无法尽快结案的风险。
五、判决结果的风险
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我们承诺尽全力履行代理职责,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并不能保证案件必然胜诉或刑事案件被告人必然罪轻或无罪的审理结果,我们也不会对案件结果向您作出任何承诺。
六、执行阶段的风险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超期限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会不受理,可能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无被执行财产线索等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您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七、律师法律服务说明
律师只能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能为您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会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承诺办案结果;如果您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您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您隐瞒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
委托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