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女子抱幼子跳楼
2014-02-20 11:00:55
28岁女子抱幼子跳楼
来源:法邦网
28岁女子抱幼子跳楼,当时女子的丈夫正和5岁大的女儿淘米做饭,妻子抱着儿子一声不响地出了门,没有交代去哪里。丈夫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的妻子竟然抱着自己的儿子去跳楼,女子抱儿子跳楼的具体原因还不清晰。
大年初六,回家过年的人们陆续踏上返工路途,而龙先生却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昨日上午11时许,白云区松洲街螺涌村,一位28岁的母亲怀抱着1岁多的儿子从一幢办公楼4楼跳下,该名母亲因抢救无效死亡,幼儿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为右股骨骨折,暂无生命危险。
父母对子女有哪些法律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义务是无条件的,只要父母生养了子女,就必须尽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无养费的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该条规定了父母抚育子女义务的终止时间,对正常成年子女抚育到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时间、对非正常健康状况的应终身抚育。另外,子女年满十六周岁,用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正常生活需要的,父母也可以不给抚育费。
对拒不履行抚育责任的父母,应加强教育,屡教不改构成遗弃罪,《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不履行抚育责任的民事责任,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育责任,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因此对方提出离婚的,可要求不履行抚养责任的一方给予补偿。
律师觉得女子自己的幼子跳楼,不但没有履行好作为母亲的责任,而且可能涉嫌故意杀人,不过女子已经死亡,即使构成刑事犯罪,也无法承担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