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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冠律师事务所及时学习中共四川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7-06-05 09:21:45

嘉冠律师事务所及时学习中共四川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6月3日上午,四川嘉冠律师事务所在本所会议室召开全所职工大会月例会,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张勇主持。

    会上,嘉冠律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凌波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的讲话精神。凌波同志指出,省委对过去五年取得成绩和经验是实事求是的,对未来五年的雄伟蓝图绘制得十分清晰,措施具体有力,特别是围绕一个目标“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两大跨越“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要求,凌波同志要求全所职工撸起袖子加油干,意气风发向前看。

其次,办公室主任张勇组织全所职工学习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律协【2017】35号文件)。律所主任凌波同志强调指出,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已明确,这对律师行业来讲不亚于过去的整风运动,每位律师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每位律师都得过关,经受检验。违规违纪的事绝对不能触碰,更不要去顶风违纪。行风建设年活动每个阶段对每位律师的具体要求是:一是学习阶段,必须将《学习心得》于6月25日前交律所办公室;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必须将《自查自纠总结》于8月25日前交所办公室;三是集中查处阶段,有案必查,无案对律师、律所的管理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第四阶段的建章立制做准备;五是检查总结阶段,必须将《律师行风建设年活动自我总结》于12月25日前交到办公室。

会议还讨论了张怀金副主任提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疑难案件。

              四川嘉冠律师事务所通讯员 汪  玉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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