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成功举办新刑事诉讼法学术研讨会
2012-06-05 09:59:34
5月29日下午,由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法律协会承办的新刑事诉讼法学术研讨会在连湖校区518会议室隆重举行。
莅临此次研讨会的嘉宾有通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屈燊,通川区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徐光亮,四川蜀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四川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凌波,学院宣传部长徐晓宗,计财处处长岳臣忠;我院部分法学老师和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杨宏老师主持。
首先,社科系主任誾耀辉副教授对莅临此次学术研讨会的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述了此次研讨会的目的和意义。随后,屈燊院长、徐科长从保障人权、证人保护制度、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救助、新刑事诉讼法对公检法等机构造成的机遇和挑战做等方面做了主题发言;凌律师就新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地位会见阅卷调查权和中国公民是否有沉默权两个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讨,指出了优点、缺点和将来如何修改的建议,尤其是对新《刑事诉讼法》第50条和第118条关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侦查机关讯问嫌疑人,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以及据此新的立法精神如何正确理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司法政策发表了独到精辟的见解;汤勇、岳臣忠老师就相关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参加研讨会的学生代表也积极踊跃地加入讨论。最后,徐晓宗教授对此次学术研讨会做总结,他充分肯定了此次研讨会的意义,并鼓励同学们积极学法、懂法、用法,为构建法治国家不懈努力。
此次学术研讨会的开展得到了院系领导、老师的支持和关心;本次学术研讨会是大学生法律协会在我院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背景下进行的,也是社科系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促进校地合作、扩展学生思维、提升学生法律素养。
(供稿人 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法律协会)